澳門新諾朝工程有限公司

樓宇維修

澳門講場探樓宇維修保養

【澳門日報消息】電台時事節目“澳門講場”今早探討樓宇維修保養,立法議員兼工程師學會副監事長梁鴻細認為,法律規定入住後每五年主動維修保養樓宇合適,強調業主有意識自行對大廈維修保養才是最重要,避免出現較大問題時才維護。

樓宇維修

【新聞轉載】樓宇維修保養業主有責

【澳門日報消息】工務局訊:《都市建築法律制度》明確了業權人應承擔起樓宇的維修保養責任及義務,規定當樓宇入伙後滿十年及往後每五年,應進行保養及維修,使樓宇保持良好的狀況。如發現樓宇有缺乏保養跡象,尤其出現安全和衛生問題,土地工務局會主動要求業權人跟進,包括要求提交由認可專業人士編製的“樓宇狀況報告”及進行維修保養。業權人如嚴重違反保養及維修義務,可被科處罰款。

Shopping cart close